云南省河道采砂批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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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政务中国政府网
2019年2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含湖泊,下同)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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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yn
2005年12月22日 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长江的水情、工情、汛情、航道变迁和管理等需要,在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增加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告。 第八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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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2018年8月31日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作者 : 省水利厅 来源 : 省水利厅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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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4年1月1日 第十条 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或者可采期内出现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事件,应当按照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暂停采砂等应急管理措施。 前款规定的情形消除后,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应急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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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6日 针对近期排查发现的河道采砂管理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河道采砂秩序,1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高嵩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河长处、省水利设计院、省水科院负责同志,各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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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河道采砂批准时限
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河道采砂取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云南省水利厅 2018 年度新发放的《云南省河道采砂 开采,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时限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水利局 2016年9月20日发布 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澄江县辖区内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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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019年12月9日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了《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同意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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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级政策
2021年3月2日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恢复治理,县级人民政府验收后予以关闭。 已有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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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含湖泊,下同)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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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yn
2005年12月22日 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长江的水情、工情、汛情、航道变迁和管理等需要,在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增加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告。 第八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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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2018年8月31日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作者 : 省水利厅 来源 : 省水利厅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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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 第十条 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或者可采期内出现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事件,应当按照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暂停采砂等应急管理措施。 前款规定的情形消除后,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应急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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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6日 针对近期排查发现的河道采砂管理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河道采砂秩序,1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高嵩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河长处、省水利设计院、省水科院负责同志,各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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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河道采砂批准时限
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河道采砂取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云南省水利厅 2018 年度新发放的《云南省河道采砂 开采,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时限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水利局 2016年9月20日发布 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澄江县辖区内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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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019年12月9日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了《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同意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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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级政策
2021年3月2日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恢复治理,县级人民政府验收后予以关闭。 已有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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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含湖泊,下同)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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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2日 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长江的水情、工情、汛情、航道变迁和管理等需要,在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增加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告。 第八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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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作者 : 省水利厅 来源 : 省水利厅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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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 第十条 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或者可采期内出现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事件,应当按照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暂停采砂等应急管理措施。 前款规定的情形消除后,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应急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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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6日 针对近期排查发现的河道采砂管理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河道采砂秩序,1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高嵩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河长处、省水利设计院、省水科院负责同志,各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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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河道采砂取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云南省水利厅 2018 年度新发放的《云南省河道采砂 开采,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时限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水利局 2016年9月20日发布 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澄江县辖区内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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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了《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同意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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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级政策
2021年3月2日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恢复治理,县级人民政府验收后予以关闭。 已有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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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含湖泊,下同)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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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2日 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长江的水情、工情、汛情、航道变迁和管理等需要,在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增加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告。 第八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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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作者 : 省水利厅 来源 : 省水利厅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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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 针对近期排查发现的河道采砂管理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河道采砂秩序,1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高嵩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河长处、省水利设计院、省水科院负责同志,各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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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河道采砂取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云南省水利厅 2018 年度新发放的《云南省河道采砂 开采,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时限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水利局 2016年9月20日发布 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澄江县辖区内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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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了《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同意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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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级政策
2021年3月2日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恢复治理,县级人民政府验收后予以关闭。 已有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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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政务中国政府网
2019年2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含湖泊,下同)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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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2日 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长江的水情、工情、汛情、航道变迁和管理等需要,在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增加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告。 第八条 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长江采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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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2018年8月31日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 作者 : 省水利厅 来源 : 省水利厅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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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 针对近期排查发现的河道采砂管理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河道采砂秩序,1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副厅长高嵩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河长处、省水利设计院、省水科院负责同志,各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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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河道采砂批准时限
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河道采砂取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云南省水利厅 2018 年度新发放的《云南省河道采砂 开采,严禁超范围、超深度、超时限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水利局 2016年9月20日发布 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澄江县辖区内河道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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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了《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同意 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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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日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恢复治理,县级人民政府验收后予以关闭。 已有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